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

當草根意見係草?

我還是新紮區議員的時候,對社區有很多大計都想去推行。 但是,我「做好呢份工」幾年後,卻漸漸領略到我是無能為力。

有一些政策必須有社區各界緊密參與,才能完善地執行。這類政策在構想和推行時,理應要有草根市民在不同階段提供意見,才能成事。

草根民意對政府來說,似乎有點高深莫測,因此官員選擇逃避。 清楚掌握了草根民意的民選區議員,同樣被官員看成洪水猛獸,敬而遠之。

我跟一個位高權重的高級公務員朋友談過這一點,他向我說:「民意就好像一隻未馴服的蠻牛,根本不知道它會走到哪個方向,更不能知道它會製造什麼破壞,所以要handle with care (小心處理)!」在下只是一介卑微小民,對此可不敢苟同。「今時今日咁嘅服務態度係唔夠既!」官員不能夠當民意為不聽話的動物,今天市民都認為他們是官員的老闆!老闆的話無論怎樣也要聽!

由於特區政府刻意把草根民意拒在門外,普羅大眾理所當然地以為有話語權的事情,政府都不想民意介入。而被看成和民意站同一陣線的區議員,當然也不會有權決定。事實就是,政府內的政務官一直都在抗拒市民有權參與政策的制定。城市規劃便是一個好好的事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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