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和民意嚴重脫節,是香港患上的一個大病。回歸以來,官員的想法和群眾相差十萬八千里,政府難以得到市民的廣泛支持,連基本的施政上也給人舉步維艱的感覺。
有一點肯定的是,如果特區政府能夠準確掌握民意的真諦,今天的民怨和亂局將不會出現。但是,何謂民意呢?我知道,官員和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口中的民意,和我們區議員及普羅市民心目中的民意完全是兩碼子的事,所謂的「民意」,其實有三類。
第一類,是從第三者口中聽來的民意。
這些第三者可以是一些「民意」的代言人,如互助委員會主席、法團主席之類的地區領袖,也可以是政府諮詢組織成員、壓力團體代表等,亦可以是官員身邊的人,甚至包括了傳媒報導。這類「民意」被表達者的個人看法所影響,根本完全不準確。奈何,這似乎是特區官員了解民意的主要渠道。
第二類,乃直接從市民口中聽來的民意。
有時候,政府也會搞一些諮詢會,聆聽受影響持份者的意見。這當然是比較有效拿捏民意的方法。但是,單靠官員坐在台上,憑著「一支筆、一本簿、一張凳仔」,仍然是難以完全地掌握到真正的民意。問題出在,這樣做法是單向溝通,主要是市民問一句,官員便答一句。相關官員雖然可以聽到很多市民的提問,可是難以明瞭市民對政策的感受。
第三類,是市民心中的想法,也就是「真正的民意」。
一方面,被諮詢的市民都不太了解一些政府政策, 如果只是問他們對有關政策的意見,未必會提供什麼意見。另一方面,就算口中沒有意見的市民,對個別政策都可能有「心底裡的想法」,即是我所指的「真正的民意」。
要能聽到這類的民意,需要市民信任你,願意向你傾訴,而自己也肯認真聆聽。這類民意多是完全主觀的,也不會隨便跟人說。這種主觀感受往往受周圍的因素所影響,而且不斷改變。開始時問市民對一些政策的意見,他們可能未有什麼感受,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後,這些人又可能感受很深。 主觀感受是非常個人的,如果市民不信任官員,不可能會跟他們講私人感受。由於這類民意是一種感受,甚至一種信念,所以市民都會比較堅持。
市民的主要考慮是個人的生活和工作,不可能很深入地認識個別政策的細節,也未必對每個政策都有具體意見。可以肯定的是,每個人對跟自己息息相關的議題,最低限度也有一些個人感受。這些內心的感受和信念,雖然不是經常掛在嘴邊,但是一經觸動就可以變得很堅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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