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為香港人,我們每天都聽見有人說要爭取真普選。
「佔中/雨傘運動」之後,爭取真普選的聲音更是來自社會的四方八面。雖然不少香港人都十分在乎民主,希望盡快實現民主政治,但是,對於已經得到在手的普選,我們卻毫不珍惜。
直到目前為止,區議會選舉是香港人唯一能夠掌握在手的普選。就在2015年,我們便能夠以一人一票的方式,選出差不多是所有的區議員。可惜,香港人將這個民主的權利完全糟蹋了。
區議會發展了廿多年,無論是現在的功能運作或是未來的發展,都完全未到位。比對起其他民主國家的地區議會,香港的區議會根本就是無權無責。更不用說香港人只有50%是選民,而區議會選舉投票率約30%,亦即是15%香港人有份選區議員。
香港人辛苦得來一個普選的機會,卻沒有努力讓我們選出了的人有實則的權利和具體的工作。
我經常問,為什麼沒有人對此說過一句話呢?為甚麼熱愛民主的朋友可以接受區議會這樣無權無責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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