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官員出手幫忙,便需要知道他們工作的特性。官員做事要完全遵從規則和指令,這一切已經由他們的上級制定,官員只是按著本子執行。 硬要官員改變做事的方法,等同要公務員不按本子辦事,根本是難以成事。
由於公務員做事一定要遵守規則,凡事都會缺乏彈性。這不是個人的問題,而是整個制度的問題。 不是他們想這樣,而是他們也無能為力。所以,要求他們做事,便要顧及這點,不能要求他們做超越制度和規則的事。否則,大家根本難以有對話。
要有效地影響到政府官員,唯一辦法便是直接跟有關的官員對話, 了解什麼他們可以做到,什麼是他們能力範圍之外。要有這樣的對話,便必須要有互信,雙方一定要有良好合作關係。區議員「做到嘢」的唯一辦法,便是要求官員在其能力範圍內盡量遷就,同時要說服他「 街坊happy,官員也會安枕無憂」的大道理,務求做到雙贏。
官員其中一個最大的顧慮,便是要為出了問題的事情「孭鑊」。如果能夠以此來說服官員,讓他明白幫助了區議員,會為減低自己「孭鑊」的可能,事情通常水到渠成。
公務員近年經常被人責罵,他們都覺得被市民誤解,因此也特別珍惜市民的掌聲。如果在提出問題的同時,也發動居民對官員作出一些嘉許,他們也會格外留意,絕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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